近期,为规范农业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确保农业污普档案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北京市昌平区档案局扎实做好第二次农业污普档案的监督指导工作。一是制定归档标准。深学细研《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等文件精神,借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工作经验,根据昌平区农普办实际情况,按照管理类、污染源类、声像类、设备类,准确划定归档范围、合理制定整理标准。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对区农业环境监测站、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等农普档案基层站所开展调研,梳理农业污普工作流程,了解产生档案的关键节点,确保档案收集齐全无遗漏。三是组织专题培训。着重讲解文书档案、设备档案和声像档案,确保档案整理规范无差错。并建立农普档案工作微信群,全程指导,实时交流,督促区农普办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档案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