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实施意见的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和档案工作发展的新变化,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新区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新区档案工作机制创新和发展转型,2月9日,浦东新区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浦东新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早在去年6月《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启动前,谢毓敏副区长来档案局调研指导工作时就指出,中办和国办的《意见》赋予了档案工作更多新的内涵和要求,她要求浦东档案人秉承浦东“二次创业”的改革创新精神,对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发展有充分认识和全面思考,对照浦东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意见,使档案工作更好地适应浦东改革发展的需要。今年1月,区委冯伟副书记前来档案局专门听取《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情况汇报,深刻阐释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要求档案局下一步要着力抓好《实施意见》目标任务的深化细化,制定“路线图”,加大宣传推进力度,推动各级建档单位寻求工作突破口。区委办、区府办多次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此事,并进行文件会稿。
《实施意见》全文共五个部分18条内容,第一部分“促进档案工作社会化发展”,主要包括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强调档案工作与各行各业发展建设中同步推进、优化档案馆库区域布局、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等方面;第二部分“加强档案资源信息化建设”,主要包括加强档案收集管理、完善归档制度规范、强化民生档案建档管理、探索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新机制、加快建设数字档案馆(室)、科学整合档案信息资源等方面;第三部分“推动档案利用网络化服务”,主要包括推进档案信息远程利用、建立区域一站式档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档案信息综合研究和深度开发等方面。第四部分“完善档案安全长效化机制”,主要包括加强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措施、保障档案信息安全等方面。第五部分“强化档案事业发展制度化保障”,主要包括保障档案事业发展投入、重视档案干部队伍建设、鼓励档案科研和创新实践、拓展档案宣传交流等方面。对于档案工作如何适应当前经济业态多元化、人口流动加速、民生档案需求迅猛增长等新形势新情况,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实现自身发展思路转变和能级提升,如何突破长期存在的一些瓶颈问题,《实施意见》均有相应的回应和设想。
下一步,浦东新区档案局将主动适应浦东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社会治理新形势,围绕“三个更加注重”的总体目标(更加注重档案基础建设、更加注重档案服务创新、更加注重档案依法治理),积极抓好《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的深化细化和推进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新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思路谋划,推动浦东新区档案事业能级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