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汛期档案安全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各单位档案工作提出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到位;加强执法检查,责令限期整改”等具体要求。青龙档案局(馆)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档案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汛期档案执法检查小组,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档案管理“十防”要求,于7月初开始,有序开展汛期档案安全检查。检查组对已抽查的粮食局、水务局、环保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等重点民生档案单位,实地查看,认真记录,对存在档案室建设、硬件设施配备以及归档整理情况等不符合档案安全保管条件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力争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汛期档案安全检查工作仍在有条不紊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