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档案馆为保障档案开放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完善制度。根据当前形势需要,将开放鉴定制度、标准、流程中不合时宜的内容进行剔除、更换。二是加强交流。对开放鉴定中把握不准的内容,采取咨询市局区县处、借鉴兄弟区县经验、征求档案移交单位意见等方式,不断提升审查能力,增强专业技能。三是依法开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鉴定工作,对不宜向社会开放的内容严格把关。目前已完成1987―1988年档案开放鉴定审查工作,共计5900余卷,660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