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档案局、电子文件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专业档案管理,推进社保档案一体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全力推动天津社保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将目标任务细化为7个方面、15项具体工作,强调完善科学规范的社保档案制度体系,健全高效协同的社保档案工作机制;优化社保档案资源结构,推动档案资源数字转型,开展社保档案资源普查,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保档案资源体系;构建归档管理控制机制,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电子化和电子文件元数据规范管理,加强高水平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有序推进社保电子档案单套管理;加强社保电子档案信息共享和在线流转,推动社保档案跨领域应用拓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加工档案资源,提升档案共享利用便捷度。强化社保档案全方位安全保护,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抓好社保档案服务外包安全管理,坚决筑牢档案安全防线;加强社保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库,着力提升档案人员数字能力、服务能力与技术实践能力。
下一步,天津市将深入落实《实施意见》,着力建设以数字资源为主导的社保档案资源体系,不断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水平,加快实现社保档案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共享,全力推动社保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为天津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档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