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档案业务建设,有效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服务能力,乌什县档案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0条,第30条、第31条相关规定,联合县档案馆全面启动“第十批”档案档案开放鉴定工作。
本次档案开放鉴定共涉及各类立档单位52家,主要涉及1991年至1998年永久保存和长期保存的各类馆藏文书档案。为确保馆藏档案顺利完成开放鉴定工作,县档案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规范了档案开放鉴定步骤、明确了时间节点、细化了责任分工,确保馆藏满25年的各类文书档案应开尽开。
下一步,乌什县县案馆将秉持档案为民所建、为民所用的理念,紧紧围绕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档案利用需求,不断加大馆藏档案开放比例,积极探索档案开放鉴定新路径,拓宽档案开放渠道和方式,不断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