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和平区档案馆召开2023年度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部署推动会,迅速行动落实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的通知要求。
自2021年《天津市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印发以来,和平区档案馆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制订《天津市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任务落实分解表,定期研究推动。
会议强调,区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是对档案馆业务工作的一次全面工作检验,对提升档案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夯实业务建设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全馆上下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业务评价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目标明确。严格按照评价指标内容,对标对表,逐项逐条查摆,做到扣分问题起底列全。二是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整改成效。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完善整改任务台账,任务落实到室到人,卡死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做到销号清零。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实施一把手负责制,馆班子成员按分工着力把关,各科室按职能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建立周报告、月例会督查机制、工作问责机制,确保整改任务有序有力推进。全馆干部要全员上阵,全力以赴,以最佳的状态迎接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