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重庆市武隆区档案局、重庆市武隆区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保障措施,推进乡村振兴档案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加强乡村振兴档案收集工作,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收集乡村振兴项目档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农户档案、农村“三变”改革档案、乡村红色档案、乡村民风民俗档案、农民合法权益档案、驻乡(镇)驻村工作队等档案;注重留取、收集传统村落、村容村貌变迁的照片、音视频和有价值的实物档案,尤其是同角度的对比音像档案;确保乡村振兴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档案符合归档要求。二是规范档案管理。贯彻落实《乡镇档案工作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做好乡村振兴档案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做好组件(卷)、分类、排列、编号等整理工作;建立乡村振兴项目档案台账,坚持档案工作与项目实施一体化推进。三是要优化开发利用。建立各类档案统计台账,完善档案利用制度;开展基础数据、专题档案汇编、大事记、专题研究等编研工作;加强红色档案资源、乡村历史人文、民风民俗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乡村文化旅游、乡风文明建设注入灵魂、助力发展。四是打造示范样板。区档案局、区乡村振兴局将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沧沟乡)作为全市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点,收集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档案,深度挖掘档案价值,为服务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更好地发挥档案力量。
《通知》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经费保障、督促检查等保障措施;区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领导,区档案局、区档案馆负责业务监督指导,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齐抓共管乡村振兴档案工作机制;通过编印故事、制作视频、巡回宣讲等形式,用档案讲好乡村振兴的重庆故事;将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经费列入各部门各单位年度预算;区档案局、区乡村振兴局适时开展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督促检查,把乡村振兴档案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区级档案工作考核、区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