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重新修订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也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档案法》”)为促进新时代我国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和明确的行动指南,同时也对档案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20年12月,为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迅速举办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培训班,邀请相关专家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旧版本进行对比、解读等方式对新修订的《档案法》进行宣讲和研讨,特别是对新修订的《档案法》中有关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开放、档案信息化、档案安全等方面内容,结合本系统档案工作的实际,进行了仔细的研究和分析。在全面提升本系统档案管理人员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法治素养的同时,对照新要求找准差距,明确今后档案工作的方向。
新修订的《档案法》的实施不仅为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工作注入了新的动力,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对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部门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新修订的《档案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重点之一,并将有关档案信息化等内容纳入厅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中。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馆在对新修订的《档案法》进行不断深入学习和研究的过程中,结合自身档案工作的实践,总结出了贯彻实施新法的若干举措(如图所示)。这些举措将更好地助力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部门在新时代及时把握新机遇,持续贡献新作为。

贯彻实施新法举措图
切实加强档案资源建设
在档案资源建设方面,新修订的《档案法》规定了应当纳入归档范围的6个方面材料,明确了“档案移交进馆、档案馆接收档案”方面的责任和要求,也明确了可以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等方式收集档案,并鼓励和支持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已经实现数字化的,应当对档案原件进行妥善保管。
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有关“档案资源建设”的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迅速启动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机关档案归档移交管理规定》的修订完善工作,从传统纸质档案接收和电子档案接收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明确档案接收的范围、内容和相关要求,规范档案依法接收行为,做到应收尽收。完备自然资源档案接收机制,提高档案接收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不断丰富馆藏档案资源。持续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研发档案数字化加工全流程管理系统,提升数字化成果质量和工作效率。加大自然资源涉密档案梳理力度,尽快实现档案资源的精准分级管理,优化档案资源结构。规范电子文件管理,开展馆藏档案资源“三合一”核查工作,对档案目录数据、数字化副本与档案实体进行对照检查,努力提升档案数据质量,夯实数字档案资源基础。
努力加大档案开放力度
在档案开放方面,新修订的《档案法》对此加大了档案开放力度,缩短档案封闭期,对档案利用主体进行了扩大,对档案的开放审核责任进行了明确,并要求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提高服务水平。
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有关档案工作“走向开放”的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创新档案服务理念,推动档案服务转型升级。修订完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馆藏档案资料利用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出台《厅政务办公系统文书档案查阅利用权限分配规则》,明确了档案利用规则。开展省厅数字档案室档案一体化平台与相应服务平台对接工作,通过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及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实现测绘成果目录、非涉密测绘成果元数据的发布和共享;通过自然资源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地质资料案卷级、文件级目录和公开地质资料数据等相关信息的系统交互和对外发布。同时,扩展厅门户网站档案查询功能,公布已开放档案的目录,多渠道、多角度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扩大利用力度;探索与省地质局科普馆共建展馆,向公众提供展示馆藏典型岩心、标本等实物地质资料;以开展“国际档案日”“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活动为契机,挖掘馆藏资源,开展档案知识答题,制作档案宣传片,多形式地组织与档案知识普及相关的教育活动,深入宣教档案文化,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
积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在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新修订的《档案法》新增了“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对电子档案效力、电子档案移交方式、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数字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规定电子档案应当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明确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电子形式作为凭证使用,并要求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系统等相互衔接。
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有关档案工作“走向现代化”的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部门不断加快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开展自然资源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积极适应“数字政府”改革新形势,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厅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应用体系,并积极加入国家及省档案工作试点建设,推进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开展并完成了国家档案局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获批为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和广东省直机关首家“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开展并完成了广东省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在线移交试点建设工作,在广东省率先实现了电子档案在线移交进馆,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十四五”期间,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坚定走好数字转型的发展路线,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级信息化发展规划,积极申报“十四五”期间数字政府重点项目“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档案(地质资料)数据管理与服务应用建设”,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共享平台和数据中心建设。积极推进数字档案室档案一体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夯实系统架构和底层基础,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系统性能和安全水平,促进档案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地方档案局,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数字档案室应用试点,促进构建全省自然资源档案工作“一盘棋”联动格局,切实提升广东省自然资源档案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
切实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在档案安全方面,新修订的《档案法》对档案库房建设、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应急管理、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对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提出要求。电子档案应当通过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网络或者存储介质向档案馆移交;档案馆应当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对重要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等。
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有关档案工作“安全底线”的新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部门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细化安全工作清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管理特点,从“收、管、存、用”各环节,以网格化管理理念,多举措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常态化开展库房及档案信息化设施设备检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档案的内外环境安全。按照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室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编制系统应用指引,用以明确数字档案室系统应用的有关要求和行为规范,从而确保在线归档电子档案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加强数字档案室系统及网络安全防护,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传送,并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检测,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制定备份计划,采取近线备份和离线备份相结合的形式做好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定期向自然资源部重庆备份中心进行重点电子档案异地备份保管,并探索建立全省自然资源档案数据异地备份中心,开展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实践,为数字档案资源长期保存奠定基础。
新修订的《档案法》突出政治导向和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也确定了今后时期档案工作的基本方向和主要原则。根据新修订的《档案法》的要求,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档案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各项具体业务的落实,担当“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职责使命,并对现行的档案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好立改废工作,确保与新修订的《档案法》有效衔接。同时,切实做好本系统的新修订的《档案法》宣教工作,通过组织学习宣讲、持续举办全省自然资源档案业务培训班等方式,向省市县各级分管档案工作领导、档案工作者、档案所有者、档案服务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重点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广东省自然资源档案工作的转型升级,促进自然资源档案管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广东省国土资源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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