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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扛起党管档案工作主责 打响档案法宣贯总体战

作者:胡文苑 周峰林 来源:《中国档案》 发表时间:2021-03-23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新修订的《档案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国家档案局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委办公厅迅速行动起来,坚决扛起党管档案工作的政治责任,切实强化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事业自觉,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迅速掀起热潮,全力打造协同有力、齐抓共管新修订的《档案法》宣贯大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全域发动推动

新修订的《档案法》一经公布,配合国家档案局局长陆国强于《人民日报》刊发的署名文章,全省档案系统及时组织学习,领会全文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国家档案局新修订的《档案法》宣贯任务部署后,省档案局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责成专门机构负责,定期通报督导,着力推动宣贯工作实现部门互动、上下联动、落实落细。2020年7月28日,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有关新修订的《档案法》宣贯通知,对全省宣贯工作作出总体部署。8月31日,《浙江日报》刊登了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刘芸撰写的题为《“三个走向”是新修订档案法的重要思想灵魂》的署名文章,阐述新修订的《档案法》通过法律制度的具体化,全面准确地把“三个走向”贯穿于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系统完整地回答了档案事业的治理之问、动力之问、发展之问。9月25日,省档案局印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新修订的《档案法》百场宣讲活动,推动档案法宣贯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

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档案工作主体责任,以党政机关工作责任制为牵引,推动宣贯工作走深抓实。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陈金彪亲自审定宣贯通知。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周江勇,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伟俊分别对杭州、温州两市新修订的《档案法》宣传工作作出要求或批示。湖州、绍兴、金华、台州、衢州等地市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修订的《档案法》宣传均作出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示范带头、高度重视,大力加强新修订的《档案法》宣贯工作。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党委办政治优势,积极推动将新修订的《档案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委会学习内容。截至2021年1月,杭州、宁波、温州、湖州、金华、台州、衢州、丽水8个设区市及余杭、淳安、建德、奉化、瓯海、乐清、瑞安、南浔、秀洲、桐乡、义乌、浦江、磐安、椒江、黄岩、路桥、临海、温岭、玉环、仙居、三门、青田、松阳、云和24个县市区党委理论中心组或常委会已组织专题学习。省档案局统一向省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寄送《习近平关于档案工作、历史学习与研究、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学习资料。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药监局、省林业局、省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日报社、省档案馆、省农科院等部门单位分别通过党组会议、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上下联动培训等形式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知识。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后认为,新修订的《档案法》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它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治理体系的系统创新、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为加强新时代档案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行动指南。要坚持党管档案工作,把牢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服务保障大局,融入中心工作,树立系统观念,增强服务能力,以法治方式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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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台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


抓好部门联动,聚力协同普法

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与组织、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齐心协力推动新修订的《档案法》普法宣传。省档案局会同省司法厅将新修订的《档案法》知识纳入2020年度省直单位公务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逾万名公职人员参与考试;宁波市委办将新修订的《档案法》纳入全市党办系统“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知识竞赛;温州市委组织部将新修订的《档案法》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育培训内容;杭州、宁波、衢州、丽水等地市委党校相继在2020年度市直单位处级干部任职班、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新修订的《档案法》专题讲座;衢州市司法局将新修订的《档案法》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区委党校联合将新修订的《档案法》纳入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初任培训课程;嘉兴市南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新修订的《档案法》普法宣传活动;青田县委宣传部在《干部学习参阅》第8期刊登新修订的《档案法》学习资料。各地积极创新载体,有力地推动了新修订的《档案法》普法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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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开展全区新修订的《档案法》培训活动


运用平台载体,开展百场宣讲

省档案局在全省部署开展新修订的《档案法》百场宣讲,精心组织宣讲团深入各地开展宣讲活动,各地积极响应并参与落实。省档案局及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金华、舟山等地档案部门将新修订的《档案法》宣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培训人员逾千人。湖州组织开展“六个一”档案法学习宣传活动;台州分市直机关、民营企业协作组、档案服务企业3个层面组织档案法轮训;绍兴市越城区结合村(社区)换届选举专题进行档案法宣讲;永康市结合“送档案下乡”赴花街镇八字墙村等进行普法宣传;仙居县绿道骑行宣传档案法;紧水滩发电站、泰隆银行等企业邀请宣讲团成员举办专题讲座。截至2021年1月底,全省共举办263场新修订的《档案法》宣讲活动,共计32857人参与。百场宣讲活动成为浙江法治档案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


统一部署行动,组织在线直播

省档案局印发《关于组织参加国家档案局档案干部教育中心“新修订档案法公益大讲堂”的通知》,进行全面动员、统一部署,依托“浙政钉”App组建全省直播工作专班,精准配置、实时督导。12月10—11日,全省共设置102个集中收看点。其中,仅在省本级收看点,就有包括省档案局、档案馆工作人员,省直有关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部分在杭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部分档案服务企业负责人在内的共计120余人参加在线培训。各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据统计,全省共10192人参加了集中在线培训,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等各个层面,掀起了系统覆盖、全员参与、整体提升的学习热潮。


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全省档案部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档案专业期刊、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主体作用,采用制作横幅、张贴挂图等形式,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档案法》,推动档案法律知识进机关、进基层、进企业。温州市运用温州干部网络学堂和市民学法两大平台开展宣传教育;金华、衢州通过钉钉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对新修订的《档案法》全文及权威解读进行转发和宣讲;台州、绍兴、温州市龙湾区通过公众号推送新修订的《档案法》知识微答题;《宁波日报》专题报道海曙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宁波市镇海区档案馆制作新修订的《档案法》宣传视频;宁海县档案局积极对接县直机关工委,将新修订的《档案法》列入全县机关干部“周二夜学”的选修科目,对100余家县直单位1433人开展了“夜学新修订的《档案法》”学习宣贯活动。


严格规范执法,寓普法于监管

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执法与普法并举,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档案普法绩效。省档案局围绕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新冠肺炎疫情档案建档、乡镇档案工作,在全省组织跨区域跨层级的档案专项执法行动,通过监督检查将档案法律制度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绍兴市政府办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研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执法检查反馈意见;衢州市档案局结合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安全执法检查,着力提升建设单位档案法治意识;据“浙政钉”App数据显示,全省已开展档案随机抽查2368次,分别对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馆、重点建设项目业主、档案服务企业等各类主体进行普法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和执法效果。


作者单位: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