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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档案局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座谈会

作者:赵真 王笑丹 来源:浙江省档案局 发表时间:2020-04-16

4月3日至10日,浙江省档案局分别组织召开党委系统、政府系统和群团组织等三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座谈会。会议由省档案局副局长张军主持,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参会并作重要讲话。省防控办、17个重要成员单位和形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较多的省直单位等共三十一家单位的分管档案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与会单位介绍了本单位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情况,各单位十分重视,省防控办、省应急管理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委政法委领导都作了批示、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学习了《浙江省档案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档案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档案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收集和移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人员,细化责任,制定归档范围,明确归档时间,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档案材料形成、积累和收集工作。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应急管理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外办等单位专门就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印发文件,将档案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取得一定的成果。截至目前,省防控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红十字会等均已收集近150多份文件,省外办已收集领导批示、电报、照会、文件等各类档案约900件,浙报集团已形成9万多篇新闻稿件,省广电集团已积累宣传报道视频1200多小时,省文联收集诗歌、散文、书画、摄影作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短视频和民间文艺等各类文艺作品1万多件,省经信厅、省商务厅等单位分批按周进行收集归档,省委宣传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及时编制全省、本系统、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大事记,为后续梳理、收集疫情防控档案做好准备。

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刘芸对各与会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她表示,各有关单位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动手早、抓得实、用得好,并注重统筹全省系统联动。她指出,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指示的具体措施,也是档案部门重要的职责使命,更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必须履行的职责。各级党委、部门在“两战”工作中形成的大量具有独特历史价值的文件资料是党和国家宝贵的财富,是将来总结经验、完善治理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是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教育社会公众的重要素材,特别是最近中办、国办下发了《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意见的通知》,车俊书记、袁家军省长和陈金彪秘书长都作出重要批示,各单位要增强政治使命感,高站位理解这项任务,对标对表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全面记录浙江疫情防控战。

刘芸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这是当前档案工作者最重要的职责使命。二要依法依规履职,守牢应收尽收底线,厘清各单位履职形成的各类档案收集范围,维护历史真实。三要加强主动收集,全过程、全方位、全载体收集疫情防控档案,积极开展“两战”和海外档案收集,并及时做好档案整理。四要做好汇交工作,按时向省档案馆移交符合进馆标准的疫情防控档案。五要确保档案安全,不发生损毁和丢失,稳妥处理好涉密档案问题。六要重视组织保障,落实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保障。七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与档案局、馆联络,对本系统、本行业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助省档案馆开展疫情防控档案征集和口述档案采集工作。

与会人员还就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讨论交流,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