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5日,平昌县监察局、人社局、档案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开展政府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工作行政执法大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撤并后新成立的平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l六家单位开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平昌县监察局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县政府机构改革中撤并单位档案管理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平昌县监察局情况通报要求,一要加强监督,未及时成立撤并单位档案移交、接收、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和未建立档案移交、接收、销毁制度的单位,务必于4月24日前将相关文件报平昌县档案局备案,为以后启动问责机制存档备查。二要切实整改,11月底前必须将撤并单位的文书档案移交县档案馆保存,科技、干部人事档案、会计档案以及部门专业档案由新成立的部门和单位保存。三要从严问责,此次通报后,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将倒扣年终目标考核分值,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将根据《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