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档案局、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局5月6日文下发通知,由区人大法工委、区监察局、区档案局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以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重点,于5月19日至29日对谢家镇人民政府、牧马镇人民政府、观音镇人民政府、彭山一中、区血防站、区安监局、局文化馆、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政协办、区科技局、区国税局、区史志办、青龙中学14个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通过“听、查、看、议”的方式进行,对检查出的未按时归档等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根据整改时限到期予以回访,最后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促进了依法治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