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县档案馆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我馆应完善未开放档案的查阅利用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未开放档案的查阅利用。一是完善手续,查阅者根据我馆制定的《泸县档案馆未开放档案查阅利用须知》,出具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查阅手续,避免手续不全来回跑路;二是提出申请,利用者查阅利用我馆未开放档案须向我馆提出查阅申请,本馆于5个工作日内对是否提供利用予以答复,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将延期理由告知申请人;三是查档审批,查阅者填写《未开放档案查阅利用审批单》,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并签字同意方可查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