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档案局、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共成都市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作出了坚持高标准推进城乡扶贫开发、在2017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确立了夯实“两大载体”、实施“六大行动”、做强“四大支撑”的举措。全市参与城乡扶贫开发的部门多、实施的民生项目多、形成的各类档案多。为确保全市精准扶贫落到实处,精准脱贫经得起社会各界和历史的检验,该《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全市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二是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民生档案的指导工作;三是加强农村扶贫开发档案管理。《实施意见》同时对全市相对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精准扶贫过程中形成档案的归档范围及整理方法提出了要求,为“百村万户”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安全保管提供了依据。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市)县档案局主动作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监督指导,为全市城乡扶贫开发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留完整翔实的档案凭证,为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