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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成都市档案局主动服务全市中心工作获肯定

作者:周爱武 张锦 来源:成都市档案局 发表时间:2016-03-29

近日,成都市委常委谢瑞武在市档案局第1期《简报》——《成都市出台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实施意见》上批示:市档案局主动服务市委、市府中心工作,政治敏锐性强,服务意识好,值得肯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了《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坚持高标准推进城乡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后,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市档案局把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全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主动思考,认真推动落实。为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体制机制健全、工作措施落实,实现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真实、完整记录和保存全市“百村万户”精准扶贫的全过程,认真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档案管理工作,成都市档案局与成都市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成都扶贫工作实际情况,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坚持高标准推进城乡扶贫开发,确保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落到实处,精准脱贫经得起社会各界和历史的检验,市档案局结合全市参与城乡扶贫开发的部门多、实施的民生项目多、形成的各门类和载体档案多的实际情况,《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对全市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城乡扶贫开发档案工作;二是做好城乡扶贫开发民生档案的指导工作;三是加强农村扶贫开发档案管理。为规范扶贫开发工作过程中档案材料的收集,《实施意见》明确了归档范围,要求各区(市)县档案局、扶贫办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指导和培训,督促相关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扶贫开发档案的形成和收集工作,同时《实施意见》还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过程中形成档案整理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百村万户”精准扶贫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安全保管提供了依据。

扶贫开发档案是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真实记录城乡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推进全过程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市档案局根据全市扶贫开发的推进情况,适时跟踪、指导、督查,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过程中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安全保管、便于利用,为全市城乡扶贫开发和全面建成小康保留翔实的档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