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声像档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四个方面对当前声像档案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声像档案工作。声像档案作为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部分,具有直观、形象、生动、真实的特点,有很高的社会价值和历史价值,各单位应重视此项工作。二是要求规范声像档案管理。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突出“双重”工作,明确声像资料收集归档制度、归档部门和责任人员,并纳入相关人员的考核。三是对声像档案基础业务提出统一要求。《通知》从声像档案归档范围,数字声像档案质量要求,声像档案整理标准,电子目录著录要求及电子全文挂接等多方面进行了规范,要求统一使用《四川省电子文档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为日后声像档案的规范进馆打下基础。四是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明确要求各单位公务活动或公职人员职务活动行为所形成的声像档案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对不按规定收集归档、据为己有或拒不移交的将根据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下一步,攀枝花市档案局将加大宣传和培训指导力度,同时纳入档案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以提高各单位声像档案收集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