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档案局根据《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攀枝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防灾应急工作的通知》的决策部署要求,积极布置攀枝花市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印发了《攀枝花市档案局关于加强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重视防治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牢固树立“防灾胜于救灾”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和制定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把档案库房(室)列入重点保护范围,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威胁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二是健全机制,落实防灾责任。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汛期档案安全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积极协调落实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督促检查,坚持隐患排查。要求各单位对档案库房(室)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排水系统下水管道是否畅通,屋顶、门窗防水是否严密,是否有渗漏现象,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档案库房(室)内外环境是否牢固等,确保档案安全度汛;四是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要求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严肃纪律,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档案安全工作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同时对汛期档案安全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进行自查和整改,同时加大对下属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二是市档案局将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随机抽查部分单位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对安全问题严重的下发《行政执法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完善,对出现档案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本单位2017年档案工作目标考核为0分,以强化档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