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28日,眉山市档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公室联合对市委宣传部、市委老干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市国税局、市气象、市文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仁寿视高管理委员会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现场提问、意见反馈的方式,对检查单位的档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档案工作组织管理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业务建设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相关意见,要求相关单位尽快整改,2018年3月底检查组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对被检查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档案管理知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档案意识,理顺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档案规章制度,制定或修订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切实做到“谁产生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做到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第二,要认真落实档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组织网络结构图,把档案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档案的安全,方便查阅利用。第三,对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学习《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对标自查,提高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达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