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机构改革中,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泸州市档案局、市档案馆着力推进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
一是发文加强涉改单位档案安全。市委办及时印发了《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的通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下发了《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全面部署涉改单位档案归属工作。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涉改单位的档案安全。建立4个涉改单位档案工作组,分别到37个涉改单位现场指导档案的处置工作。印发了《涉改单位档案工作明白卡》,明确各涉改单位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限,有效解决好档案归属问题。
三是机改后新建部门、单位及时开展档案工作。先后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组,明确了档案工作承办部门和人员及职责。同时,根据新“三定方案”,按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重新编制或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市档案局审核。
四是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各单位信息化建设规划中,2年内完成纸质档案永久、长期、30年期数字化工作,档案数字化副本数据移交市档案馆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