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档案馆、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各市属国有企业全宗设置和全宗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对所有市属国有企业全宗设置进行规范,对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给定全宗号。《通知》强调,规范全宗设置和给定全宗号对于促进国有企业档案管理和依法移交进馆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要求,各市属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按照全宗设置和给定的全宗号管理档案,依法做好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工作。
下一步,成都市档案馆将继续深化与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按期接收档案,确保各类档案应收尽收,确保接收的档案质量符合要求,不断丰富成都市档案信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