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机构改革后,乐山市档案部门立足本职工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局馆职责分工事项清单》《局馆加强档案业务沟通协作工作机制》,确保全市档案工作顺畅高效推进。(1)强化“清单制+责任制”。结合档案法律法规和局、馆“三定”工作方案,全面系统梳理档案业务工作事项7大类26小类共31项。集中会商研究关联交叉工作事项,主动对接省档案局、省档案馆给予指导,制定局馆分工事项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工作责任主体。(2)落实“联合制+联动制”。充分发挥局馆各自优势,积极整合人财物资源,“一盘棋”推进档案安全、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档案全局性工作。建立局馆联席会议、联合监督指导服务、重要信息共享、重大活动共同参与等4项工作制度,分类别组建13个工作协作组,协调推进档案阶段性重点工作。(3)创新“辅助制+协助制”。突出市档案局的宏观管理和市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工作属性,创新档案管理行政辅助、市档案局协助等2项工作制度,做到“挂图作战”重大项目档案指导登记、督促检查、验收移交“四个同步”,确保了档案行政和馆务工作无缝对接,提升了全市档案工作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