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档案局顺利完成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单位2017年档案工作年度检查。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档案局下发的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代替DA/T22—2000),全面推进梧州市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提高机关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办法》,梧州市档案局于近期对全市162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开展了分组检查,督促不合格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今年的文件材料首次按照修订后的《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以下简称《规则》)实施整理, 为了让各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员熟悉修订后的《规则》,规范开展文件材料归档工作,市档案局及时将《规则》转发到全市各有关单位,并在今年3月对全市300多个单位提前做好解读培训工作,使各单位档案人员对《规则》的新旧变化了解清楚,明确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新要求。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按《规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要求开展档案工作,各单位对档案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档案人员的档案信息管理意识增强,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力度加大,设施设备投入增多,档案整理及编研利用总体质量有较大提高。如市财政局建立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的档案室,市林业局、国家统计局梧州调查队等单位都腾出办公室建立档案室,购置了档案室必要的设施设备。市市政园林管理局、检验检疫局、工行梧州分行、农行梧州分行等单位开展了档案数字化和电子文件归档等信息化管理工作。
市档案局将督促部分单位加强对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基建档案、专业档案等其他门类的档案收集、整理,并继续加强对各单位档案安全保管、开发利用以及信息化工作指导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