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至11日,宜城市档案局、史志办一行到人群集中地向市民发放《宜城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1500多份。《宜城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于2014年12月20日在全市颁布实施,为湖北省各县市区首家出台的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办法》颁布实施后,宜城市迅速利用《宜城电视台》、《宜城政府网》、《宜城档案史志信息网》等各新闻媒体,全文播放、刊登《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利用节假日群众休闲游玩时机,广泛向群众宣传贯彻《宜城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从而,在全市形成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把《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促进史志事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编纂史志精品,为宜城的经济和社会建设服务。